清鹤科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布:法律意见书

2025年5月29日消息,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受清鹤科技委托,就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由会召集,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 14:00 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祖冲之路 2277 弄 11 号楼 4 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 15 人,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43,215,6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8584%,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对《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 12 项议案进行表决,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和结果有效。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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