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贝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布:法律意见书

2025年5月25日消息,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受捷贝通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其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9日15:00在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天紫界商业大厦13楼1305学术报告厅召开,由曾斌主持。

捷贝通股份会于2025年4月27日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并于4月29日发布通知公告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共13名,股份74,146,1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出席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符合规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上,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程序监票、清点和公布表决结果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12项议案,包括关于公司2024年度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年度理财额度,确认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选举张翼先生、熊艳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会非独立的议案等,全部议案均获得通过,表决方式、程序及结果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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