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恒春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布:法律意见书

2025年5月14日消息,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安徽张恒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刊载了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户,股份 3,749.9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99.99%,会议由公司会召集、王伟杰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议通知一致,符合相关规定法律意见书。出席会议人员包括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 户、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与会资格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规定,各项议案均以赞成票 3,749.99 万股、占与会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的结果通过。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来源:金融界

本站内容来自用户投稿,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与我们联系删除。联系邮箱:835971066@qq.com

本文链接:http://www.rongfufalv.com/post/109.html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