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4日消息,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接受西安开天铁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见证相关事项,依法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律师审查了《公司章程》等多项文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召集人为公司会,资格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3人,有表决权股份数为4,853.31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1%,其他出席、列席会议人员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多项议案,没有临时提案。表决程序符合规定,表决结果有效,通过的决议有效。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