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4日,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受江苏绿浥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会召集,提前20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通知,于2025年5月14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由公司李勇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4名,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出席了会议。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多项议案。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事宜,符合相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