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米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布:法律意见书

2025年5月25日消息,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有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四届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会召集,于2025年5月19日15:00在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青蓝街26号17楼会议室1现场召开,并通过结算持有会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8日15:00至2025年5月19日15:00。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召集人为公司会,符合召集人资格法律意见书。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7人,股份55,095,2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0%。除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人员还包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所经办律师,现场会议出席人员资格有效。

会议对11项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并表决,其中《2024年度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2025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均获55,095,23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法律意见书。《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获40,122,40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现场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规定,有效法律意见书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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