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秋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

2025年5月13日消息,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瀚秋股份委托,就其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经公司第二届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公司会于2025年4月18日以公告方式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通知全体股东,于2025年5月8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由付秋霞主持。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15,384,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法律意见书。召集人为公司会,出席或列席人员包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当场公布结果法律意见书。包括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等11项议案。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15,384,6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由关联方无偿提供担保,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审议,无需回避表决;公司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股东付秋霞、马小波、佛山涂强机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熊德清回避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有效法律意见书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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