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峰仁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布:法律意见书

2025年5月27日消息,植德律师事务所接受慧峰仁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就本次会议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此次会议由公司第五届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召开,会召集,于2025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相关公告,2025年5月22日在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5号楼318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由王文奎主持。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7人,股份34,035,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出席人员资格也符合规定。会议对已公告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包括《关于的议案》等11项议案均审议通过。植德律师事务所认为,慧峰仁和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有效。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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