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31日消息,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接受绮耘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参加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会议相关事项进行核查验证后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三届会召集,按程序发布会议通知,采用现场方式于2025年5月29日13: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邵飞主持。经核查,本次股东会在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方面均符合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共8名,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7,93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972%。本次股东会审议并表决了包括《关于2024 年度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10项议案,全部议案均获有效表决通过。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作出的决议有效。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