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4日消息,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接受浙江安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该所履行法定职责,对相关事项审查并参加股东会全过程。公司保证所提供文件等真实完整。
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合规法律意见书。2025年5月19日公司公告会议通知,现场会议于6月3日上午10:00在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金山东路28-36号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吕峥健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7名,股份9,235.1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法律意见书。除股东外,、监事等也出席会议。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会,资格有效。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审议《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并撤回上市申请材料的议案》,该普通决议事项获通过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有效法律意见书。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