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尔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出炉:法律意见

2025年5月21日消息,德恒律师事务所受卡尔股份委托,指派律师列席卡尔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会召集,于2025年5月17日10:00在山东省威海高区大连路58号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召开,由公司于锡汉先生主持。共计22名股东亲自出席或者委派或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份6,680万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100%。经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9项议案,表决情况均为6,680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份数占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 。律师认为会议形成的决议、有效。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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