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9日,德恒(天津)律师事务所受天津海光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其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就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公司第四届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审议通过召开议案,次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公告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集人为公司会,主持人为李海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出席股东2名,有表决权股份5743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股东大会审议了多项事项,包括2024年度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聘任审计机构议案,独立述职报告,公司治理机制说明及自我评价议案,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表决采取记名书面投票方式,当场公布结果,全部议案均以同意股份5743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100%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有效。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