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0日,德恒律师事务所受大连德泰港华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其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见证性出具法律意见法律意见。2025年4月25日,公司会会议通过提请召开该次股东大会的议案,4月28日在相关平台发布通知。股东大会于5月20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有表决权股份15,00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等多项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规定。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各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各项决议有效。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