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6日消息,德恒律师事务所受金恒智控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其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法律意见。公司会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发布《会议通知》,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上午 10:00 时在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广场伟峰东第 11 号楼 29 楼会议室召开,由李淑娟女士主持,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5 月 12 日,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共 8 人,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165.90 万股,占公司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公司、监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符合规定。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全部议案,包括《关于2024 年度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 7 项,表决结果均为同意 7165.90 万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表决程序和结果、有效。综上,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程序和决议、有效。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