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泰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布:法律意见

2025年5月24日消息,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接受辰泰(广德)智能装配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其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见证相关事项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2025年4月28日,公司会审议通过提请召开股东大会议案并发出通知。2025年5月22日9时,股东大会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秋涛路18号1609室召开,参会方式为现场及视频会议,由公司盛雄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4人,股份2,606.5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不存在临时提案。各项议案表决程序和结果有效,如《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会工作报告》等议案均获通过,《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后也获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有效 。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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