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威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布:法律意见

2025年5月26日消息,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广东环威电线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谭劲松律师、羊丽梅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会召集,于2025年5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此前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刊登通知,公告刊登距召开日期达20日。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29,443,9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法律意见。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会秘书,资格均有效。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职权范围,与通知审议事项一致,未修改议案、未提新议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有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2024年度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关于公司会换届选举》《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共13项议案法律意见

综上,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规定,决议有效 法律意见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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