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压实会计工作责任 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财办会〔2025〕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法律意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直管理局财务管理办公室,教育部财务司、国家卫生健康委财务司、人民银行会计财务司、审计署办公厅、国资委财务监管与运行评价局、办公厅、金融监管财务会计司、证监会会计司、国管局财务管理司,中央后勤保障部财务局,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构建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会计工作责任体系,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我们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压实会计工作责任 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法律意见。现请你们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5年7月31日前将意见反馈至会计司,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同时,欢迎有关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电话:010-68553030
电子邮箱:kjszhc@mof.gov.cn
通讯地址: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100820
附件:1.关于进一步压实会计工作责任 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关于进一步压实会计工作责任 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办公厅
2025年6月19日
附件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