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4日消息,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接受浙江新课堂教育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名,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合计2,996.5075万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有效。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多项议案。综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有效 。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