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铁股份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发布:法律意见书

2025年5月30日消息,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接受江苏瑞铁轨道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该会议原定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因网络投票系统原因延期至 2025 年 5 月 27 日 13:0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会议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6 日 15:00 至 2025 年 5 月 27 日 15:00。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780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0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0 股法律意见书。会议就《2024 年度会工作报告》《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2025 年财务预算报告》《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江苏瑞铁轨道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进行表决,各项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康达律所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有效法律意见书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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