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控智联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发布:法律意见书

2025年5月16日消息,山东中控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已由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同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发出通知公告,载明了相关事项。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荆朋达主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代理人)共 4 人,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108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0%。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法律意见书。股东大会由会召集,召集人及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有效。所审议和表决的事项均已在通知公告中列明,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2024 年度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回避情况:无法律意见书。同意 108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议案获得通过。

2.《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回避情况:无法律意见书。同意 108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议案获得通过。

3.《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回避情况:无法律意见书。同意 108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议案获得通过。

4.《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回避情况:无法律意见书。同意 108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回避情况:无法律意见书。同意 108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的议案》,回避情况:无法律意见书。同意 108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议案获得通过。

7.《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回避情况:无法律意见书。同意 108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青岛创锦融昇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660 万股法律意见书。同意 42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议案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规定,召集人及出席/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有效法律意见书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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